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看守所,见到《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组织考试作弊罪第一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
王某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讲述了组织考试作弊给自身、家人乃至社会带来的诸多危害。
记者:你怎么看待自己当初的行为?
王某:我觉得自己有罪,但也是误入歧途。我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刑法修正案(九)刚刚公布,我并不知道有组织考试作弊这个罪名,没有想到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非常后悔。如今父母生病我不能尽孝,妻子又闹着和我离婚,不到两岁的孩子只能寄养在亲戚家里,一连串的打击接踵而至。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以及它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如果继续实施下去,必将扰乱考试的公平公正。
记者:既然如此,以后你有何打算?
王某:我已经深深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将来出去以后,虽然还可能继续从事考试培训行业,但绝不敢再触碰法律红线了。
记者:你说自己是误入歧途,那么,是否有一些话想要叮嘱正在从事考试培训的同行们?
王某:这些日子我考虑了很多,我很想告诉他们,一定要遵纪守法、踏踏实实地进行正规培训,千万不能违法越界。
考试作弊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不止是考试培训人员,任何人都不要再走这种“捷径”,因为它只会把你引向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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