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9月21日专电(记者邬慧颖)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了解到,江西省决定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其期限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预计全省280多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
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江西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今年江西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
挂钩调整办法有所不同。企业与缴费年限挂钩,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倾斜调整办法和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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