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刘宏顺 钟振宇)9月21日,记者从省公安厅刑侦局获悉,目前冻结的电信网络诈骗资金为5172万,涉案账户1473个。根据公安部、银监会近日制定并颁布执行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笔资金将由公安机关区分3种不同情况进行返还。
分3种情况返还被骗资金
1.冻结账户内仅有单笔汇(存)款记录,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2.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3.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
按照比例返还的,公安机关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冻结提出异议,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核。
冻结账户返还后剩余资金在原冻结期内继续冻结;公安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可以在冻结期满前依法办理续冻手续。如查清新的被害人,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本规定启动新的返还程序。
返还被骗资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职责、范围、条件和程序,坚持客观、公正、便民的原则,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产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返还工作,并就执行中的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协调。《规定》还明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省公安厅刑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公安部门正根据《规定》与银行机构积极协商落实措施,确保查清每一笔资金流向,让冻结资金如实返还至受害人手中,希望受害群众耐心等待。
公安机关同时提醒:
返还冻结资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警方将与事主当面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索取事主账号、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返还冻结资金,更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保证金”“押金”等资金,请广大群众在提高警惕的同时,全力配合警方工作。
相关链接:
诈骗团伙高价请专家写剧本 有剧本价值十几万
63名电信诈骗疑犯被公安机关从柬埔寨押解回国
噩梦!9小时被呼叫数百次 琼海男子遭遇新式诈骗
首家电信诈骗“查控中心”揭牌 现场返还冻结资金
电信诈骗猖獗 “真电话”也不敢接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