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检察官正在核查“福利”发放实际金额
河南省光山县检察院办理的余复国等人私分国有资产案的被告人不服二审判决,向信阳市中级法院申诉再审。法院审查后认定判决事实清楚、量刑适当,于今年8月25日驳回申诉。至此,这起以发放“福利”为名的贪腐案终于尘埃落定。光山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局原局长余复国、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尚豪杰、局党委委员古尚仁和财务股负责人洪田田被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分别判处六个月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查账查出的秘密
2014年3月,河南省光山县检察院在查办县垃圾处理厂(光山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局下属二级机构)厂长黄家谋贪污一案时,发现该厂账目显示每年采购大量动物粪便用于培养处理污水用的细菌,而该厂实际处理污水能力根本用不了这么多动物粪便。3月28日,该院依法对黄家谋涉嫌贪污进行立案侦查,查明该厂不仅在采购上弄虚作假,还编造许多不存在的工程项目,大肆套取资金。对于套取资金的去向,黄家谋称,除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外,都上交到了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局。从账目上看,该厂发放加班费等不仅频繁,还存在对不在厂名单上的人员予以发放的情况。经查,这些人员为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局及其二级机构的领导。
侦查人员决定调取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局的账本予以核查。该局下属单位和企业众多,账目互相交叉,资金往来频繁,查账难度非常大。经过一个月的账目核查,发现自2011年以来,该局及下属单位共在账内发放各种工资、加班费、福利、补贴等600万元,其中不规范和没有据实核算的超范围发放奖励、补助、加班费等178万元,涉嫌私分国有资产。
对此,该局领导解释称:2009年,该县“六城联创”工作全市倒数第一,市领导在全市总结工作会上,提出严厉批评。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局承担着全县“六城联创”工作总任务的60%以上,因此该局树立了长期加班加点干工作的思想,也提出加班会按照劳动法规定给员工加班费。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任性的“福利”
2014年4月19日,光山县检察院对该局涉嫌私分国有资产案进行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该局及二级机构发放资金名目种类繁多,且名目设置随意,把财务规定抛掷一边。如在局机关和二级机构自来水总公司、天润水务有限公司发放了监察栀子花补助、迎接市产业集聚区观摩会加班补助、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奖励、招商引资奖励等,基本上每月都会发放不同名目的补助。
而且,发放标准也非常混乱,不同人员的发放标准不同。局机关领导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共40余人,超额享有多个单位的福利,重复发放问题突出。虽然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局、自来水总公司、天润水务公司是三个单位,但它们实际上是一套人马,人员是混合使用,多个单位重复编造发放名目,私分国有资产动机非常明显。按照国家规定,加班费、奖金等福利不能在多个单位领取,加班费以及其他补贴更不能超标准发放。
同时,资金来源也非常复杂,主要来自于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的小金库,而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更是五花八门,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采取违法方式,违反国家规定,签订虚假建筑、服务等合同的方式,套取的现金。
私分国有资产终获刑
单位负责人认为这是为单位职工谋福利,而且发放是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钱是大家的,也是大家参与分的,领导没有多领一分,没有将公款都放入自己的腰包;而职工则普遍认为确实加班了,单位发的各种奖金、福利有文件规定,又有领导签字,造册发放,也认为是合法的。
办案人员认为,对单位来说,是经领导集体决定的,在单位内部是公开的秘密,而对上级部门和外单位又是隐蔽的,常常是用单位小金库的钱或不正当手段套出的钱来实施私分。虽然单位大多数职工并未参与决策私分公款,甚至很多人只知道是领取奖金、补贴,但参与私分的人绝大多数都存在着“不领白不领”的想法,不管钱款来历,有着“照单全收”的放纵态度,因此在退还赃款上普遍不积极,追赃难度大。
这样一种半公开的发放福利行为,哪种福利合法,哪种福利非法?办案人员从财政部门调取有关发放补助、津贴方面的文件,一笔一笔对照后予以认定。由于文件规定不一致、标准不明确,在罪与非罪的认定上分歧较大。在审判环节,法院从有利于被告人角度,认定“无名目私分国有资产”的8笔共33.32万元构成犯罪,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分别判处余复国、尚豪杰、古尚仁和洪田田有期徒刑。
相关链接:
企业国资交易监管办法: 国有控股权改变须报批
国资委、财政部公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国有资本将加大五大领域投入 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五指山一村干部变卖国有资产为己用被处分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