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省人社厅下发《海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职业资格改革组关于全面清理海南各类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海南要开始全面清理各类行业准入证、上岗证。
据了解,此次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的清理范围为:除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之外,全面清理各地区、各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设置实施的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等各类证件。
《通知》指出,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证、上岗证等一律取消;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重复设置、影响就业创业的准入证、上岗证等,提请修订法律后予以取消或整合;与准入类职业资格交叉的准入证、上岗证,作为准入类职业资格管理的一个环节,纳入职业资格管理,不再单独保留。
另外,在本次清理工作中,省直单位,垂直双管单位负责清理本单位(含下属单位)和由本单位负责业务指导(代管)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国有企业设置的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等;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清理本地区设置的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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