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6日消息(记者蔡康 通讯员罗佳)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交警支队协勤人员吉某贺、黎某康以查处车辆违法为由,违规收受车主财物,私自放行车辆被行政拘留15天并开除。
日前,三亚警方多次接到群众举报:三亚湾路海虹岗交警工作人员存在以查处车辆违法为由,违规收受车主财物,私自放行车辆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三亚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督察人员经过大量摸排暗访、视频巡查和回访调查,发现交警支队海虹岗存在的现象与群众举报及回访调查中当事人所说基本一致,该岗点执勤交警存在以查扣车辆为由,索要、收受财物的重大嫌疑。
13日下午,督察人员再次对海虹岗进行暗访,当场发现协勤人员吉某贺和黎某康私自佩戴警衔、警号,以查扣车辆为由,索要、收受当事人财物。
三亚警方通报,吉某贺、黎某康二人作为警务辅助人员,以对车辆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为由,诱导违法车辆的车主提供财物谋取私利,违法佩戴警衔和警号,二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14日,天涯公安分局分别对违法行为人吉某贺和黎某康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市公安局决定对二人予以开除,并登记备案永不录用,对海虹岗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市公安局也将进一步问责。
相关链接:
注意!G98三亚往海口方向68公里处3车追尾 需绕行223国道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