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非法利益,阿军(化名)谎称与他人签订有供货合同要求亲友出钱投资,待收到款项后,却将款项用于归还个人债务、赌博以及个人开支。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警惕假冒供货合同!男子诈骗亲友280万获刑11年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6-09-27 11:43

  南方日报讯(记者/卢慧 通讯员/卢思莹 周泽锋刘国灿)为谋取非法利益,阿军(化名)谎称与他人签订有供货合同要求亲友出钱投资,待收到款项后,却将款项用于归还个人债务、赌博以及个人开支。惠州博罗县法院日前审理该案,阿军终因合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阿军是某建材公司合伙人。2013年11月,阿军拿着一份与某监狱签订的《供货合同》到哥哥的店里,邀请哥哥阿强以及阿斌、阿华(均为化名)出钱投资150万,并许以高额利润90万作为回报。在商洽合作事宜过程中,阿军曾带阿强、阿斌一起去看工地。当时那里确实有一土建工程,但阿强、阿斌没有核实工程具体情况。在没有核实合同真伪的情况下,阿强、阿斌、阿华作为投资方与阿军签订了一份《投资合作协议》,并先后以现金、转帐、汇款的方式一共付给阿军150万元。同年12月9日,阿军自称与某集团公司签订《供货合同》,要阿强、阿斌进行投资。由于阿军是阿强的弟弟,加上阿强与阿斌又是同学关系,双方没有签订合同,阿军再次以合作投资分红为名获得阿强、阿斌“投资款”130万。2014年1月,阿军因无法还款而逃匿,后经其哥哥阿强劝阻到公安机关投案。

  据阿军供述,2013年11月和12月,其先后伪造了两份《供货合同》,以投资可获得高额回报为由骗取阿强、阿斌、阿华“投资”款共280万元。钱到手后,其参与赌博输掉100万元,其他钱用于归还欠款和消费,目前没有还款能力。

  惠州博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诈骗数额280万元,部分用于赌博,无退赃或退赔,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无法挽回,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根据上述量刑事实和情节,博罗县法院最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阿军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相关链接:

团伙假冒身份借“立遗嘱”之名骗取山西男子数十万
保安买警服多次招摇撞骗 曾假冒警察骗走协警
国家食药监局:韩后防晒乳被查出不合格 或为假冒产品
海淘及代购奶粉未必安全可靠 最大风险是假冒
盗贼偷白大褂假冒医生查房 碰上遭冒充医生被擒
男子假冒警察行骗同时交5女友 公安局显摆被拘

 

相关链接:
男子假冒警察行骗同时交5女友 公安局显摆被拘
盗贼偷白大褂假冒医生查房 碰上遭冒充医生被擒
海淘及代购奶粉未必安全可靠 最大风险是假冒
国家食药监局:韩后防晒乳被查出不合格 或为假冒产品
保安买警服多次招摇撞骗 曾假冒警察骗走协警
团伙假冒身份借“立遗嘱”之名骗取山西男子数十万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卢慧] [编辑:林明洋]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