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7日消息(记者刘杰)9月27日,海口市琼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听取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兴国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过去五年,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64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件,撤案12件。
五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64人
过去五年,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64人,提起公诉2650人,分别占全部刑事案件总人数的84.1%和83.12%。同时,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2146人,占全部刑事案件总人数的81%。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损害劳动者权益犯罪,批准逮捕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3人,不起诉4人,追回欠薪1035260元。
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查办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病死猪肉”案7人,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25人。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理了海口市第一例轻微刑事案件;起诉海南省首例代替考试罪案、婚内强奸案和刑事附带民事以法院判决形式促进生态环境修复的案例,均效果良好。
五年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0多万元
五年来,琼山区检察院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0人,查处渎职侵权案件5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21人,5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20人,县处级要案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2.173万元。
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系统抓、抓系统,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查办了发生在医药购销领域的贿赂犯罪案件7人、国企改制中的行贿受贿腐败窝案4人、粮油系统中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犯罪窝串案7人,涉农资金管理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人。2016年,琼山区人民检察院继续保持打击腐败力度,现已立案6人,追逃1人。
五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件撤案12件
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件,撤案12件,重点监督立案危害民生的非法行医案5件。监督纠正漏捕10人、漏诉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5件次。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4件4人。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586次,采纳率80.76%。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件9人,目前已改判4件,其中1件抗诉案被评为“100件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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