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8日消息(记者羊位高 通讯员马润娇)看着母亲患病后父亲压力增大,90后定安男子莫太仁竟然疯狂抢劫财物为母亲治病和缓解家庭负担。近日,海南一中院以抢劫罪判处莫太仁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莫太仁今年20岁,系海南省定安县农民,家中除父母外,还有一个年幼的弟弟。母亲在被确诊患胃癌后,家庭所有的重担全部压在父亲一人肩上。看着饱受疾病折磨日益消瘦的母亲和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的父亲。莫太仁本能地想为这个家庭做点什么,但由于有吸毒史,再加上平日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突然想找工作谈何容易。
2015年1月18日的凌晨,莫太仁骑摩托车在定城镇丹桂公园附近的公路上闲逛时,看到王某某骑电动车过来,莫太仁便骑车将王某某撞倒后,抢走王某某的包,而后骑车逃至潭榄溪边,取出包里的3700元现金,然后将包扔入溪中。回到家后莫太仁将抢劫所得的3700元钱交给父亲,并谎称这些钱是打私彩得来。3个月内,莫太仁又在定安县城内以威胁、暴力等方法6次抢劫过路电动车,并造成两人轻微伤,抢劫所得财物合计16722元。
海南一中院认为,被告人莫太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言语、暴力威胁等方法。7次抢劫他人财物合计16407余元,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但念及被告人母亲重病,抢劫所获大部分钱财均用于为其母亲治病,于情有可原,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
海口90后团伙专门抢劫学生财物 主犯被判十四年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