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临近,为确保党员干部风清气正过节,近日,三亚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3起典型问题如下:
三亚公路局机械材料科原副科长郑蔚杰收受工作对象财物问题。在2013年至2014年春节等节日期间,郑蔚杰多次收受某石场等8家单位及个体户的烟酒、茶叶、鸡鸭等物品,市场价值约11130元。郑蔚杰为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田独供销社主任陈学义违规大吃大喝问题。在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田独供销社在没有生产经营活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经陈学义批准,用企业借款报销接待和职工用餐,且购买烟酒。陈学义为此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涯区回新社区居委会原主任蒲洪豪收受礼金问题也被通报。据了解,三亚某土石方公司法人代表刘某考虑到自己的公司在回新社区有土石方工程项目,可能需要时任回新社区居委会主任蒲洪豪给予关照,便于2014年7月回族开斋节期间,在蒲洪豪家中送给蒲洪豪节日礼金10000元,蒲洪豪收下。为此,蒲洪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亚市纪委在通报中强调,国庆将至,三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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