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9日消息(记者蔡佳栩 通讯员张文锋)日前,市委通报了市工商联党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批准所属党支部开展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8月10日,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副会长)李小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同意市工商联党支部将党日活动和商贸交流活动合并进行。同年8月11日至13日,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副主席(副会长)符强以党支部名义组织8名党员到延安等地参观伟人故居、枣园、文艺工作会议旧址和七大会议旧址,之后才前往内蒙古进行经贸交流活动。参观活动共花费公款29680元,人均花费3710元。今年8月,符强等人将29680元上缴至市纪委暂扣账户。
通报认为,市工商联党组违规批准所属党支部党日活动和商贸交流活动合并进行,导致公款旅游问题发生,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具体表现。对此,市工商联党组负全面领导责任,受到“通报”问责。李小平、符强二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通报指出,该案属于顶风违纪典型案件,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此次通报旨在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切实扛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起来,既要管好管住自己,又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全面主动履行职责,狠抓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做到“四个亲自”,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要注重抓早抓小,切实纠正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只求独善其身不抓队伍建设的错误思想,加强教育管理监督。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当前“四风”趋于隐蔽,转入“地下”,花样翻新的新情况新动态,要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违纪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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