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车辆卸货和客人停车就餐,临街餐馆的三名男子两次联手把交管部门安装的交通隔离桩给拔了。昨天江汉区交通大队通报,已将三名男子抓获送进拘留所。
9月22日一早,江汉区交通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彭国庆执勤时发现,安装在唐家墩马场路口非机动车道前的四根“马蹄桩”又不见了踪影,非机动车道内停满了车辆,电动自行车被迫驶入机动车道通行,十分危险。此前因为唐家墩马场路口正在机场二通道的下桥处,交通流量大、车速很快,为了方便非机动车、行人安全通行,交管部门专门在非机动车道的两端设置了“马蹄桩”,不让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通行和停车。
通过视频监控发现,9月22日凌晨1点10分,一辆黑色奥迪Q5停在了唐家墩马场路口的某商务酒店旁,车上一男子随车搬下来一台电锯,在其一阵电话过后,紧接着从路边又走过来两名男子,一人拿着接线板,一人牵线接电源,一人负责切割,没过多久,四根“马蹄桩”就被割断。事后三名男子离开现场,其中一人进入了路边某烤肉店。江汉交通大队民警通过视频监控,锁定了奥迪Q5的车牌号码和进入烤肉店的男子,并分别传唤了奥迪Q5的车主乐某和烤肉店的老板杜某接受调查。
9月29日、30日,乐某、杜某先后来到大队,据两人交待,他们分别是临街某牛肉面和烤肉店的老板,由于“马蹄桩”的设置,不仅不利于送货车辆停车卸货,而且食客没有地方停车,非常影响生意。于是两人便合计,联手将路边的“隔离桩”拔掉。第一次拔了之后,两人看到交管部门补装“马蹄桩”后,也没有找到他们调查,于是胆子逐渐大了起来。9月22日凌晨,两人又叫上烤肉店的伙计曾某一起,三人趁着夜深人少的时候,再次将“马蹄桩”给切断。
鉴于乐某、杜某和曾某多次故意损毁交通设施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湖北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江汉区交通大队分别对三人做出罚款1300元,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目前3人已全部送至江汉区拘留所执行拘留。国庆长假,他们只能在拘留所度过了。(记者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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