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4日消息(记者李晶晶)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实现及时就医、服务改善、费用降低、传染病及孕婴死亡率下降,人均预期寿命提高等目标。
《方案》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此外,将提高新农合待遇水平,包括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在乡、村两级新农合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提高慢性病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患有25种慢性病特殊病种的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在省内省级、市县级新农合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不设起付线等。
《方案》提出,贫困患者按照《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情况,在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推进贫困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有关临床专科建设,探索通过县乡村一体化医疗联合体等方式,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到2020年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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