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召开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工作会议,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进行部署和相关的培训,要求2016年度的考核工作要在今年10月底完成。
为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等,让保护生态的地方不吃亏、能受益。今年海南新增10个转移支付县(市、区),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2个县(市、区)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转移支付范围,海南也成为全国首个全省域被纳入转移支付和考核范围的省份。
据了解,国家每年都要对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进行考核,并将下一年度的资金增减与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挂钩,生态环境质量变差就要扣减,变好则增加。如果出现连续三年考核结果变差,将被取消转移支付。
会上,海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核定进行了具体讲解;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一并对2017年考核实施方案、监测技术规范、考核指标体系、填报系统操作等工作开展了专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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