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8日消息(记者刘杰 通讯员陈丹女)海口网记者8日从海口秀英区法院获悉,因犯抢劫罪,海口一技校学生被处缓刑两年。
2015年9月29日晚,王某森伙同五名男子(在逃,另案处理)商量到网吧实施抢劫。随后一伙人来到海口市龙华区某网吧找到被害人武某,以借其手机打电话并让其用电动车载去找人为由,将武某带至海口市昌茂学校后门,欲抢走其电动车。武某拒绝后,王某森等人便以亮刀具恐吓威胁,武某见状被迫交出电动车及一部手机。经鉴定,该辆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122元,该部手机价值人民币679元。破案后,公安民警已将被抢电动车及手机发还被害人武某。经查明,该团伙嫌疑人案发时均未满十八周岁。
海口秀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持械以暴力相威胁的方法,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价值2801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王某森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赃物已发还被害人未对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由于被害人系未成年人,酌情对王某森从重处罚。综合考虑王某森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该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王某森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相关链接:
声东击西 海口一男子借刮蹭他人电动车偷手机被判刑
因琐事起纠纷 海口一男子纠集团伙打砸伤人被判刑
母亲身患胃癌 定安“孝子”抢劫筹钱被判刑
糯米员工刷单骗补被判刑 成百度内部腐败重灾区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