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1日消息(记者刘杰 通讯员王禄文 梁依)海南乐东男子韦某某醉酒滋事,先后打砸取款机、白色轿车并冲至旅店将租户打伤。11日,海口网记者从海口美兰区法院获悉,韦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5年9月24日23时许,被告人韦某某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喝酒。次日凌晨0时许,韦某某来到大致坡邮政银行自动取款机处,捡起一块红色砖头将其中一台取款机屏幕砸坏。当天5时许,韦某某来到大致坡镇琼东南街车站处,捡起一石墩将张某某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白色福特轿车前挡风玻璃及车身砸坏,接着又到琼东南街车站来往旅店三楼出租屋对另某某进行殴打,后被公安民警抓获。
经鉴定,白色福特小汽车损毁价值人民币1169元、ATM取款机毁损价值人民币1622元。
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某打人毁物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该院以被告人韦某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相关链接:
河南一初中生被同学群殴 校方已与打人者签协议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