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2日消息(记者羊位高 通讯员王禄文)四川80后女子高某某作为多家公司的负责人,以汽车租赁、保健品销售等业务作掩护,帮助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六千多万。10日,美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美兰区检察院指控:蒋某某等人于2002年12月起,先后在广州市注册成立广东绿色世纪健康产业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兆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广东邦家健康产业超市有限公司(已被吊销),法定负责人均为蒋某某。蒋某某等人以上述邦家系列公司的汽车租赁、保健品销售等业务为掩护,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
2008年至2010年间,蒋某某等人先后在海口注册成立广东绿色世纪健康公司海口分公司和海口第二分公司(已决议解散)、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海口第一分公司、广东邦家健康产业超市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2008年至2012年5月期间,邦家系列公司海口分公司以宣传保健、免费体检、组织老年人活动为名,向老年人销售保健产品、办理预付消费卡吸收为会员。之后该公司又以客户签订《兼职营养健康宣传顾问聘用合同》等合同和办理会员消费卡,投资该公司可获得年利率12%至30%左右的高额收益为诱饵,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所吸收之款项在支付邦家海口分公司日常支出和给客人的投资返利后,汇给蒋某某个人账卢或广州邦家系列公司总公司。经鉴定,邦家海口分公司非法吸收的资金为6219.97万元。
高某某从2008年2月起到2011年间,以高蓉的名义在绿色世纪公司海珠店、绿色世纪海口分公司、绿色世纪烟台分公司先后担任主管、经理等职。2012年2月底至5月在邦家租赁海口分公司担任负责人工作。在其任负责人期间,邦家海口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518.4万元(不含转单)。高某某在邦家系列公司工作期间非法获得工资、业绩提成约20万元。
2015年5月26日,高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美兰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在蒋某某等人的指挥下,违法国家有关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0月10日,该案在美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
相关链接:
琼海两名男子买卖价值十四万元假烟 因非法经营获刑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