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2日消息(记者刘杰 通讯员王禄文)12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美兰法院)公开开庭了被告人关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这是海口市首例“拒执罪”案,这表明人民法院除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以来,通过向社会公布“老赖”的“黑名单”、限制债务人乘坐飞机、限制出境、离港等方法,威慑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外,已在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
美兰检察院指控:2013年7月22日,美兰法院经开庭审理,对肖某某诉陈某某、关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做出(2013)美民一初字第103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陈某某向肖某某偿付借款人民币50万元及利息,关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陈某某、关某某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肖某某向美兰法院申请执行。2014年1月8日,美兰法院作出(2014)美执字第34号《执行裁定书》,划拨关某某在建设银行的存款人民币13.6万元给肖某某。2014年1月6日,美兰法院作出(2014)美执字第34-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关某某名下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一年。关某某接到执行通知后,拒不向美兰法院提交汽车配合执行,致使裁定无法执行。
2014年11月26日,美兰法院将关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线索移交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2015年6月5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决定立案侦查。同日,关某某经通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琼AONG99汽车提交至公安机关。
美兰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关某某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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