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离不开各市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力推进。我省日前出台的《海南省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确立考核扶贫开发工作的六大内容和指标,确保2020年海南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市县全部摘帽。
今年起至2020年每年考核一次
考核工作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每年年底开始实施,次年1月底前完成。
具体考核分5步骤进行
市县总结
各市县党委和政府对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减贫计划,就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形成总结报告,报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组织评估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及委托第三方,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数据汇总
省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建档立卡动态监测数据、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数据、评估结果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情况等进行汇总整理。
综合评价
省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汇总整理的数据、评估结果和各市县的总结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当反映基本情况、指标分析、存在问题等,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处理建议,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沟通反馈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各市县专题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6大考核内容 问政扶贫开发
减贫成效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村退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和生活水平提高情况。
精准识别考核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公告、公示、登记、录入、退出的精准度。
精准帮扶考核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帮扶工作的满意度,以及帮扶工作与脱贫成效的关联度。
扶贫资金依据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重点考核各市县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情况。
项目实施考核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劳务输出、教育和文化建设、卫生健康、科技人才引领、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移民与补偿、社会保障兜底等脱贫项目实施、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组织领导考核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制、建立领导帮扶联系点制度情况等。
未完成减贫计划任务 市县党政负责人将被约谈
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
考核结果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对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一定奖励。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考核中发现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
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
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
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纪检、监察、巡视、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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