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销售仿真“枪炮”的店铺已被滦县警方查封。 张帆 摄
滦县警方收缴的各类仿真“枪炮”。 滦县公安局供图 摄
13日,中新网以《河北一景区有商铺大肆售卖仿真“枪炮”(图)》为题,报道了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滦州古城景区有商铺大肆销售仿真“枪炮”一事。14日,中新网记者从滦县公安局获悉,滦县警方对滦州古城景区进行突击清查,目前,该局已对非法销售的仿真枪予以收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依法对两家商户的法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据滦县警方介绍,13日上午,该局组织治安大队和所辖滦河派出所15名警力,依法对名为“军事收藏馆”和“5D影院”的两家涉嫌销售“仿真枪”的商户进行突击清查行动,行动中共收缴各类仿真枪27把,仿真手榴弹4个、仿真迫击炮2门、仿真迫击炮弹10个、仿真子弹链6串、仿真子弹10发、仿真手雷2个、仿真弹夹1个,并对两家商户予以查封。
滦县警方收缴的各类仿真“枪炮”。 滦县公安局供图 摄
清查行动后,该局立即联系上级公安机关对收缴的物品进行联合鉴定,已认定所收缴枪支为仿真枪。媒体报道的“重机枪”、“歪把子”机枪、“汤普森冲锋枪”、“捷克式轻机枪”、“中正式步枪”、“RPG火箭筒”、“地雷”、“手榴弹”等物品均为河北某影视道具公司生产。
目前,此案后续查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针对滦州古城存在销售仿真“枪炮”商店的乱象,滦县旅游局局长徐新表示,该县已迅速整改,下一步对景区秩序要进行进一步的治理。由于景区是由该县滦河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该县旅游局虽然也进行检查,但反馈回的线索会交由该服务中心处理,违法的店铺是由滦州古城景区招商引进的,发现问题还会交由该服务中心管理。
据记者了解,国家对4A级景区的认定标准很严苛,对于治安、环境等方面有诸多的详细要求。针对国家4A级景区滦州古城销售仿真“枪炮”一事,社会学者、旅游专家刘思敏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表示,滦州古城景区中的店铺的经营和景区管理者有关,景区管理者负有一定监管责任。作为管理者,有义务对“租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
截至记者发稿时,作为滦州古城的管理方,滦河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并未对此事回应。(完)
相关链接:
男子收藏仿真枪被判刑:知道藏枪违法但舍不得扔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