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追缴回的“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 刘忠俊 摄
四川眉山市警方14日通报,经过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三级警方2年多的缜密侦破,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2014.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打掉盗掘文物团伙10个,摧毁倒卖文物网络9个,起诉犯罪嫌疑人70人,追回国家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54件,涉案文物交易金额高达3亿余元人民币。
据了解,2014年彭山警方获取一条信息,江口镇岷江河道附近的部分村民,利用专业设备夜间潜入“江口沉银遗址”河道区域内,盗挖文物后卖给文物贩子,高价倒卖到外地赚取暴利。
警方追缴回的“金册”等(部分)。 刘忠俊 摄
调查后,公安、文管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并成立了“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专案组。经过一年秘密侦查,梳理出以沉银遗址文物为目标的6个盗掘团伙、3个倒卖团伙,涉案人员40余名,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212名民警分成8个小组,先后奔赴云南、四川等多地对6个盗掘团伙骨干展开同步抓捕。此次行动12小时内到案31人,扣押“西王赏功”钱币27个、银锭39个、各类钱币逾千枚、其余金银杂件逾百个,还扣押大量涉案汽车、潜水服、氧气瓶、金属探测仪等。
2015年8月初,专案组发现北京文物商人李某涉嫌大量交易“江口沉银遗址”内的被盗文物,因李已闻风而逃,专案民警奔赴北京、黑龙江、西藏等地,终于将李某抓获并安全押解回川,追回涉案文物22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3件,包括“长沙府天启元年五十两金锭”1枚(一级文物)、花鸟、龙纹金腰牌2个(二级文物)。
办案民警正在查看文物。 刘忠俊 摄
掌握到郑红枫团伙在2013年清明节前后曾盗挖到1枚“金老虎”印,这枚“金老虎”印以近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持有人迫于压力主动将文物上交公安机关。最终,专案组成功从其手中收缴文物102件。经鉴定,一级文物有4件(其中“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为国宝级),二级文物15件,三级文物30件,一般文物53件。
据了解,在追回的文物当中,最为珍贵的为“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和“长沙府天启元年伍拾两金锭”,这两件文物均为国宝级的一级文物。“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铸造于1643年农历11月,是张献忠沉船文物中的核心文物,对考证沉船文物性质极为关键。“长沙府天启元年伍拾两金锭”是1621年长沙府上供藩王王府的岁供黄金,是已知的明代金锭中的最大锭形,存世稀少。其它珍贵文物有张献忠时期的典型器物--西王赏功钱币(金、银、铜)、50两银锭、皇帝册封金银册、金腰牌等。
警方展示追缴回的“长沙府天启元年五十两金锭”1枚(一级文物)。 刘忠俊 摄
眉山警方称,在盗掘“张献忠宝藏”的数十名犯罪嫌疑人中,许多就是岷江彭山段沿岸的村民。刚开始村民只是使用铁锹、锄头等农具,在岷江河滩上掏挖、捡拾些价值不大的小铜钱、小银饼等。时间一长,有些人就开始使用潜水服、氧气瓶、铅块、金属探测仪和成分分析仪等专业水下考古工具,并到成都、遂宁等地潜水基地学习潜水技术,同时还拉拢从事过潜水职业的人员一起参与。
33岁的彭山人吴三石因从事过潜水,先和与几个盗掘团伙合作过,在众多的盗掘团伙中,他“下水数十次,不仅挖出了“金老虎”印章,还挖出了金册、西王赏功钱币等多种文物。
在没有盗掘之前,吴三石曾在某单位上班,一年收入一万多元,这样的生活显然对他没有太多的吸引力。“第一次挖到宝贝是一个银锭,卖了7万多元,大家将钱平分了。”吴三石称,基本上一周去岷江挖几次,一般都是晚上去,大概挖两个小时左右就走。
据悉,该系列案的成功破获对研究张献忠大西国政权的建立、发展和衰亡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追缴回的大量珍贵文物有助于解读张献忠部队的行军路线、征饷方式以及与地方官府的关系,是研究明末清初社会形态、经济状况及社会生活的重要实物依据,进一步证实了中国历史上明末张献忠农民起义和在川建立大西政权的历史事件,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历史价值。(文中所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人员均为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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