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上门报案当场受理登记 推出刑事执法办案十项工作措施
警方推出“组合拳”规范民警执法
群众上门报案,应当当场进行受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回执;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警方连续出台了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意见、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加强刑事执法工作十项措施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推动执法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对群众报案要做到“三个当场”
北京警方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受案立案工作规定,要求严格实行接报案登记制,特别是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做到“三个当场”,即当场进行受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回执。
警方还首次明确受案立案审查期限,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最长可延长至30日;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此外,进一步强化信息化支撑,确保执法办案全流程网上运转和可溯式监督管理。
目前,多个基层分局已陆续建成“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投入使用,为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中枢”的作用,警方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与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创新尝试在办案中心设立受立案监督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受案立案执法初始环节常态化监督。
刑事案件讯问将全程录音录像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格局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北京警方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推出了完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完善现场执法录音录像制度、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加强刑事执法工作的十项措施。
在完善讯问制度方面,防止刑讯逼供,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除了在规范的讯问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未来警方将逐步实现所有刑事案件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在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方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完善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工作机制。对确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的,应当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根据。
在健全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制度方面,强调了依法保障律师接受委托权、案件知情权、会见通信权、提出意见权等执业权利。
执法民警不通过考试不得办案
近年来,公安部组织各级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执法培训活动,还出台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不通过基本级考试,民警就不能办案。
为构建实战化的执法培训体系,北京市公安局突出实战实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实战培训机制,分层次、分岗位、分类别地开展培训工作。
培训体系按照“领导干部、执法骨干、一线民警”三个层级,将覆盖全局一线执法执勤岗位干部民警共计3.7万人。
警方抽调了有丰富基层实战经验的精干力量组成教官团队,主要课程都是在模拟街区进行实战演练,结合基层实战警情教会民警每句法言法语、每个技战术动作、每种警用装备操作。
在培训重点上,以实战、实用为原则,就“伤害、寻滋、黄赌毒、醉酒及疑似精神病患者救助或肇祸警情处置”等常见警情与基层指战员们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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