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8日)上午10时20分,省民政厅向受灾市县下发《关于启动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我省启动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据介绍,Ⅲ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后,省民政厅将至少每4小时与灾区市县民政部门联系一次,每日10时前汇总灾区市县民政部门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向民政部和国家减灾中心数据中心报告。还将综合多源信息,对灾情进行评估,根据灾区需要,安排调拨应急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治等基本生活保障。
今天下午,省民政厅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查灾核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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