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按标准发、加班是常事、每天要给客户打80多通电话……长期的工作劳累,让孕妇黄女士身心俱疲。2015年7月30日,黄女士结束加班离开单位后,在回家路上突然腹痛,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过诊断,确诊为羊水早破,腹中5个月大的孩子没能保住。为此,黄女士正式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龙华区人民法院表示由于合同内容规定,该院无法受理,将其诉讼驳回。如何为死在腹中的孩子讨回“公道”,成为摆在黄女士一家面前的难题。
2014年11月,黄女士应聘成为了中税网海南分公司的电话销售人员。黄女士称,她自2015年转正后,始终未足额获得相应工资。
“此前公司招聘信息中称每周可以双休,但事实上多数时候每天都需要加班到很晚,每周至少工作六天,但我从未收到加班费。不仅如此,公司还要求我们销售人员自费购买公司产品送给客户。”黄女士坦言,根据公司相关要求,作为电话销售的她每天需要拨打至少80余通电话向客户进行公司产品推荐,工作压力十分巨大。
据了解,2015年3月,黄女士被检查出怀孕。但在怀孕期间,中税网海南分公司仍安排大量工作任务给黄女士,并继续要求黄女士加班。在繁重的工作压力等因素干扰下,2015年7月30日,黄女士腹部剧痛,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被诊断为羊水早破,腹中孩子死亡。
“我当时已经35岁了,属于高龄产妇,这个孩子是我们全家的期待。如今孩子没了,我的身体也受到很大影响,以后想要孩子已经十分困难。”黄女士表示,公司事后并未进行任何的抚恤或者补偿,仅仅为其补办了迟迟没有办理的社保。不仅如此,公司还于2015年年底向其下发了业绩承诺书,该承诺书中称,若没达到该目标,将自动办理辞职手续。对于这样一份辞职书,黄女士坚称并未签字,但该承诺书中已经写有黄女士的姓名和承诺日期等字样。
今年1月,中税网海南分公司正式向黄女士下发了辞退通知书。经过和亲人的协商,黄女士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弥补她的损失。
仲裁委没能调解上诉法院被驳回
黄女士的丈夫姚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6日,夫妇二人首先向海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对此,海南省劳动仲裁委并未按期做出仲裁,并下发了案件逾期告知书,表示黄女士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随后,黄女士将案件诉讼至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9月28日,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在双方进行辩驳后,法院依据黄女士签订的劳动书中关于争议解决的款项,在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中税网注册地仲裁机构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询问黄女士是否愿意撤诉,在黄女士坚持上诉的情况下,依法驳回了该上诉。
姚先生称,争议事发地在海南,去北京打官司无论是人力物力方面都会消耗极大,一旦败诉费用方面的损失也很高。“维权难已经不是个案,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不知如何是好。”
公司回应
赔100万无法接受 愿意支付工资补偿
10月9日,记者与中税网海南分公司曹经理取得联系。对于黄女士称该公司正常工资及加班费从未足额发放等说法,曹经理予以否认。
“目前法院已经驳回了她的上诉,是否坚持继续上诉是她的权利,我们无权干涉。”曹经理表示,公司并未额外对处于孕期的黄女士增加工作负担,且流产存在诸多因素,并不能完全归结于工作压力。她说,目前该公司愿意支付黄女士在工资方面的补偿,但对于黄女士要求的因工作劳累导致流产的100万元损失补偿金,该公司不能接受。目前,双方还在就该争议进行进一步商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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