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创业可享2年10万元全额贴息贷款;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费可返还;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校每年有补助……省人社厅近日针对人社扶贫出台系列政策措施。
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
社保费可返还
省人社部门将建立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实际困难。依托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入户,实施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和技能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中,鼓励海口、三亚等中心城市积极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省人社厅明确,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返还,期限不超过三年。
扶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就业,省人社厅将落实贫困家庭子女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对于低保贫困家庭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对建档立卡整体搬迁户提供创业贴息贷款。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人口,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两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贫困家庭子女
就读技校每年有补助
对于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省人社部门将瞄准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广泛开展导游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餐厅服务员等职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计划2016年底安排资金1200万元用于全省贫困地区7500人专项技能培训。2020年前完成贫困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
鼓励贫困户子女参加技工教育。省技师学院和三亚技师学院等教育机构要开办“扶贫班”,专门招收贫困地区子女就学入读。鼓励贫困家庭子女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对贫困家庭子女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初次技能鉴定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的,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补助。
此外,我省将完善贫困地区人才服务,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采取适当降低报考学历条件、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贫困地区本地户籍人员招考等措施,招录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加强贫困地区人才服务,组织相关专家到贫困市县,对农业、教育、卫生等行业进行现场指导和讲座等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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