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早上一起来,突然发现自己一不小心就成了富人,为什么呢?原因是一夜之间,“年收入十二万以上的所谓‘高收入者’将要成为下一步个税改革中被重点调节的对象,简单说就是加税的帖子”遍布朋友圈。
随即不少人当即表示已经哭昏,尤其是生活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人们纷纷表示说,年收入十二万,还完房贷也就刚刚够活。许多媒体也跟进评论,表示十二万的线是不是划得太低。但问题来了,记者翻遍所谓消息源的文件,根本没看见“年收入十二万即为高收入者”的任何表述。
财政部下属的研究机构中国财政科学院的专家明确表示,所谓的年收入12万被确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重税收完全是谣言。这个消息援引文件是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的原文表述是这样的: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的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其中根本没有提到所谓的12万。而在信息的传播过程当中,高收入被者替换为了年薪12万以上,税收调节被替换为了加税,就是这样一句话的误读,使一个心心念念要增加居民收入的文件,被冤枉成了要增加居民负担的文件。
在2005年,国务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时候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基金所得的这些情形,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12万元即使在当时提出的时候,也并不是从个税划分的高收入群体的标准,而是从加强税收管理的角度来设置的,只不过当时的年收入12万已经是一个比较高的收入,所以就把它认为是一个高收入者。据了解,头一年申报的时候全国只有168万人达到这个线进行了申报,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几乎每年都会下发标题为《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据记者向相关人士了解,今后也不会划定所谓的高收入标准,因为收入的高低是相对的。
正在进行的个税改革要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方向发展,增低、扩中和调高。适当的增加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而中低收入者,也就是大部分人主要是要增加一些扣除的项目,例如增加一些家庭的扣除,比如说教育支出,住房支出,这些事实上都是在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负担,当然对于高收入者也是要加大征收的力度,主要是加强对资本所得的一些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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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专家:“年入12万以上是高收入人群”纯属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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