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死人领补助”等行为,不能以批评教育代替行政问责与经济惩罚,对侵吞国家财产、侵害农民利益现象,不但要追责,还要追钱,大大提升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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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领补助”隐喻基层治理双重困境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6-10-25 08:47

  对“死人领补助”等行为,不能以批评教育代替行政问责与经济惩罚,对侵吞国家财产、侵害农民利益现象,不但要追责,还要追钱,大大提升违规成本。

  有的地方套取补助金达百万元,问题延续10年之久;有的地方已死亡多年或者搬迁后“查无此人”的,名字都出现在退耕还林补助名单中……近期,湖北纪检监察机关对部分地区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进行了查处。

  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走,“死人”领的补助,当然是给活人花。年轻人吃老人叫“啃老”,活人吃“死人”该叫什么?活人花“死人”的钱,这钱花得可心安?可见,这些人的底线,都跌到负值了。国家补偿给农户的退耕还林资金,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某些人却通过偷梁换柱、瞒天过海、蚂蚁搬家等鼠辈行为,将专款落入个人口袋,导致真正退耕还林的农户未必能得到补助,没有退耕还林的人反而搭了便车。如此一来,不仅退耕还林专款的效益打折、相关制度空转、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受损,更会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实乃典型的“负和博弈”。

  不仅在湖北,不仅是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死人领补助”等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资金现象可谓屡禁屡犯,从未止息。“死人领补助”,隐喻了基层治理的双重困境:一是制度面临“传导耗损”。自然界中,无论什么形式的能量,在传导过程都存在耗损现象,越传越弱。制度也一样,自上到下经过不同层级的传导,到了基层或多或少会走样。退耕还林也不是没有明规则(《退耕还林条例》从2003年1月20日开始实施),可落到“神经末梢”,程序就不透明了、监管就松散了、虚报冒领就变得容易了。二是制度面临“熟人社会”。熟人社会的通病就是原则让于人情,明规则输给潜规则。农村熟人社会,哪位老人过世了,大家都一清二楚,严格的话,“死人领补助”根本就不可能在农村发生,结果由于种种原因,往往却走向了另一条路:看得破,不说穿。湖北有些“影子人”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现象持续8年,正基于这些现实。

  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这一点难以改变,可作出调适的是,对退耕还林补助等惠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更严密,不给某些人留空子钻。譬如在发放程序上,如果存在中间环节,资金没有直接打到农户账上,就容易被人使尽手段围追堵截,从而出现资金“跑冒滴漏”。若钱直接进入农民个人账户,再与殡葬、户籍管理等结合起来,“死人”领取补助就没那么容易操作了。再如,利用大数据,从增量改革中要效率。过去,由于各职能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单个部门对惠农补贴领取者的真实情况不能及时、彻底“看透”,“信息差”带来“时间差”,给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不良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以今天的信息技术,用大数据堵住这一漏洞已成为可能。

  从经济角度,提高违规行为的经济成本,亦不失为一种辅助手段。对“死人领补助”等行为,不能以批评教育代替行政问责与经济惩罚,对侵吞国家财产、侵害农民利益现象,不但要追责,还要追钱,追回不当得利(甚至还可以考虑加罚),大大提升违规成本。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连海平] [编辑:吴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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