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依兰县的松花江渡口,是超载大货车前往哈尔滨的必经通道。过往大货车无不迎头在警车旁停下,司机们熟络地与警车内人员搭话,从口袋里抽出红色的百元钞票递进去。全程警车内无人下车。“上了钱”的大货车晃晃荡荡地扬长而去。 (10月24日《新京报》)
尽管当地交警部门称,交警没有收钱放车行为,但是无论是从知情人提供的信息还是记者连续5天的调查情况来看,当地交警确实存在收钱放行超载车辆的行为,而且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本该充当交通安全守门员的交警,只收钱,不卸载,任由疯狂超载的大货车扬长而去,无疑是荒谬的。
交警治理超载车辆的目的本是为了杜绝超载车辆通行,保护公路桥梁和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超载怎么办?卸载,然后处罚!这是起码的执法常识。对超载车罚款的目的应是警示司机不能超载。而依兰县交警根本不对超载车辆采取卸载措施,货车只要缴纳罚款就可以畅通无阻。如此“以罚代管”、“只罚不管”,不仅管不住超载,而且透支执法公信,副作用明显。
罚款不能建立在纵容超载的基础上,不能取之无道。而某些治理超载的交警不仅不思考如何管好超载车,反而“以罚代管”,纵容司机违法超载,把敛财“智慧”发挥得淋漓尽致,实在令人叹为观止。当然,要说交警不懂超载不卸载的利害关系,还真有点“冤枉”他们。
当然,我们可以谴责见钱眼开,纵容超载的某些交警。但我们指望他们主动放弃利益蛋糕,讲求职业操守,并不现实。既然媒体已经曝光,上级有关部门就要采取应对措施,严处纵容超载的交警。
但是,换个角度看,个案查处只能解决个案问题,面对以罚代管的问题,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到超载的问题上,首先要找到司机超载的根源。不可否认,经济利益作怪是司机超载的直接原因。但从另一个层面看,也要给车辆税费减负。据悉,交通部规定40公里设一收费站,而有些地方规定,高级公路每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设一个收费站。车辆运输成本可想而知,而且还要缴纳车船税、燃油税以及各种巧立名目的税费。司机难以承担过高的运输成本。
因此,解决超载问题的路径在于:其一,清理、减少公路收费,降低车辆运输成本,减轻司机负担;其二,严格执法,对超载车辆,除了处罚以外,坚决卸载,避免司机产生花钱买超载的心理;其三,斩断执法经济链条,严格执行罚没收入两条线的规定,让执法人员收入与罚款脱钩;其四,依法问责相关责任人,维护执法纯洁性、合法性,铲除“以罚代管”的现实土壤。
如果不打破执法经济思维,不想办法约束执法者的权力空间,这种见钱眼开,纵容超载的执法乱象可能还会再现。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