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阜平县一男子因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证从银行骗贷100余万元人民币,日前被当地检察院依法批捕。
据阜平县检察院介绍,2008年3月,郑某某因开设煤场需要资金,便想到找他人的身份证来获取贷款的办法。郑某某通过信贷员王某某将借款合同手续办好后,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他人签字,共获取贷款35万元。后郑某某因还不上贷款利息,便故伎重演,又找亲朋好友借来一些身份证办理了贷款手续。
检方称,2008年至2011年间,郑某某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证共非法获得贷款达100余万元,并至今未还。2016年10月20日,阜平县检察院以郑某某涉嫌骗取贷款罪对其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方提醒,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不要轻易出借;在丢失、被盗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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