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毛某在柜员机取钱时,盗取前面储户遗留的银行卡内5000元,落网后全额退赔。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这贪心男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4月2日18时许,44岁的湖南男子毛某到东莞市沙田镇民田村工商银行柜员机取款时,发现前面的储户在使用该柜员机后,忘记拿走银行卡就走了,毛某遂马上取走该储户卡内的现金5000元。得手后,毛某逃离现场。
同月18日,民警在沙田镇区某小巷附近将毛某抓获。破案后,毛某已返还5000元给受害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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