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500元起征点应该提高”,到“个税已沦为‘工薪税’”;从“大学生实习报酬按20%征税太高”,再到刚刚被国家税务总局专家澄清为误读的“年收入12万元属于高收入群体”……近些年,个税一有风吹草动,就会陷入被质疑的怪圈。个税这根敏感神经每次被拨动,都是在提醒我们,只有加快个税改革才是对所有质疑的最好回应。
种种质疑背后,既有公众对个税理解不全面,亦有现行个税制度的不尽合理。一方面,作为世界上最复杂的税种之一,个税需要从晦涩的法规文件中走到普通纳税人身边;另一方面,作为调节收入分配最有效的税种之一,个税需要更完善的税制设计,解决目前存在的税负不公。
事实上,在现有的个税制度框架下,如果只是调整起征点,或是简单地将一个标准定位为高收入者去加税,都容易形成新的税负不公。只有在“综合计税”的框架下,才能解决个税出现的种种问题。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综合计税”的改革目标从“九五计划”一直写到“十三五规划”,至今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作为一块儿典型的“硬骨头”,个税改革需要建立起包括个人税号制度在内的面向自然人的征税体系,了解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笔收入来源;需要相关部门建立起信息共享的系统;同时,还需要与其他领域“深水区”的改革互为条件,比如户籍改革等,确实面临重重困难与阻力。
但是,当看到世界上相当多数国家,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已成功实行“综合计税”;看到随着中国居民收入多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贫富差距依然较大的背景下,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已越来越力不从心,个税改革实在没有太多理由不加快推进,已经等不起、拖不得。
尽管个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仅约6%,但却被很多人视为中国税负高低与税负公平与否的标志。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有效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给予困难群体、失业人员等低收入者足够“宽厚”的免税政策,个税制度一旦实现“蜕变”,折射出的将是一个更加公平的税负环境。
作为目前中国为数尚不多的立法税种,个税改革将会以修法的形式推进。此前的几次修法,都成为个税改革倾听民意的范例。在与民意的互动中,加快推进这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必将会环环相扣、由此及彼地推动中国税制改革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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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不可能是“12万元”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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