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来自安阳市内黄县的陈红方到门头沟区色树坟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时,发现自己身份信息里竟有一宗的“案底”,显示2004年,自己在北京偷过电动车,但陈红方回忆,2004年他连县城都没去过,更别说北京了。10月25日,朝阳警方回复新京报记者称,此事正在工作中,有结果会第一时间通知陈先生。
莫名的“案底”
陈红方来自安阳市内黄县宋村乡,今年29岁,是万丰路投递局的一名邮递员。今年8月15日,因工作需要,陈红方来到门头沟区色树坟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当警务人员核对身份证信息后,“警察说我有案底,不能办理暂住证。但具体是什么案底,警方并没有透露。”陈红方回忆。
陈红方称,随后他来到登记有自己“案底”的派出所——来广营派出所查询。“经过查询,警方告诉我,2004年6月份,我在北京偷过一辆电动车。”但陈红方称,当时自己还是初中生,正在安阳县北郭乡一中复读,“连县城都没有去过,更别说北京了。”随后,陈红方提供了他2004年时的照片,“警务人员将我的照片和登记的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进行了对比后,说跟我不符合。”此前,有不少因身份证丢失,而被犯罪分子冒用的事件。但陈红方称,“我当时才15岁,没有身份证。而且我在村里面,也用不到身份证,所以我的身份证一直拖到2006年,因为高考需要才办理。”
因为有“案底”,陈红方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上次一个同事的手机丢了,我感觉好像是自己偷的一样,自己都怀疑自己;还有一次我的银行卡被领导捡到,当我去领取时,领导再三询问是不是我的。”陈红方称,这几件事情让他“很受伤”。“案底不消,自己始终抬不起头。”
朝阳警方:相关程序需逐步核实处理
10月24日,朝阳警方表示,此事正在工作中,相关程序需逐步核实处理,有结果会第一时间通知陈先生。海淀区一派出所的王警官告诉记者,发现上述情况,有可能是陈先生身份信息遭到他人伪造并冒用。
另外,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如果确实是公安机关的错录,犯罪记录需要当事派出所逐级上报,从分局到市局一层一层认定,最终裁定后,再发回当事派出所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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