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7日消息(记者陈敬儒)就业创业脱贫,是贫困户脱贫的一种重要途径。近日,海口市人社局制定了《关于开展精准扶贫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的指导意见》,决定通过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扶贫对象就业能力;实施就业援助,引导就地就近就业等措施。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为手段,让凡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通过就业创业让贫困户脱贫
10月17日,在市人社局举行“扶贫日”专场招聘会上,来自琼山区三门坡镇琉球村人王月萍应聘到美兰机场当保洁员,实现就业。就在今年6月,琼山区人社局和市海旅集团出资12000元,帮她家买了一头母黄牛放在村里放养。如今,母牛已产下一头小牛,可卖4000多元。
王月萍和她老公蒙钟勇一直在家里务农,种植一些橡胶树,但近几年来,由于橡胶市场低迷价位低,王月萍一家变得入不敷出,三个孩子都在上学,开销不小,逐渐成为了贫困户。今年初,王月萍的老公通过贷款,购买了一台碾米机从事碾米,但生意也不景气,收入微薄,还需政府帮一把才能脱贫。王月萍说,她打算去当保洁员,她相信通过两人的努力,她们家很快就会脱贫,并将逐步迈向小康。
像王月萍一样,需要通过就业帮扶和技能培训的,我市共有423人。其中转移就业246人,自主创业13人,技能培训151人,创业培训13人。
市人社局负责人称,根据我市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两年脱贫攻坚,三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对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确保到2017年底,我市建档立卡的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贫困人口100%实现就业创业脱贫。到2020年,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实效进一步稳固。
筛选扶贫对象将岗位送到家
据悉,为顺利实现这个目标,全市人社部门采取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为手段,严格落实就业政策向贫困人员转移就业的支持和倾斜,落实贫困人员技能培训的补贴政策和企业就业的社保补贴政策。在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为扶贫对象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市、区就业部门需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
同时,鼓励和支持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产业发展,比如服装缝纫、豆制品加工、糕点、面点加工等。对分散式生产和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通过了解贫困人员培训需求,确保每一名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员“应训尽训”,实现贫困户“一户一人一技能”。鼓励企业优先招用扶贫对象,对企业与新招聘的扶贫对象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组织引导扶贫对象就近参加家庭服务业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扶贫对象就业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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