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离异夫妇藕断丝连,招来无辜父母杀身之祸;一台无心插柳的行车记录仪,牵出了引爆矛盾的神秘“第三者”。26日,济南中院审理了震惊省城的长清区“6·10”故意杀人案,因发现前妻找了新男友,被告人张超开车撞击前岳父母,致一死一伤。
庭审现场。图片来自济南中院官方微信。
连续撞击前岳父母
致一死一伤
26日,济南中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曾震惊省城的“6·10”故意杀人案。
今年6月10日,在济南市长清区乐天小区西门附近,一对50多岁的夫妇正在路边打车,突然一辆白色别克车疯了一般冲过来,朝二人连续猛撞,并来回碾轧,随后又驾车追逐起身的老汉,欲再次撞击,被一辆出租车拦截,最后驾车离开现场。
白色别克车司机是张超,老年夫妇是他的前岳父母卢某旗和张某。一连串的撞击导致卢某旗轻伤一级,张某死亡。
经查,2010年,当时22岁的张超与卢某旗的女儿卢某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原本幸福的家庭,却因张超的酒后家暴,一步步走向破裂。2016年1月,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张超和妻子卢某离婚,但两人一直还住在一起,共同抚养孩子。
根据张超的供述,两人离婚前曾说好,先不告诉别人,仍住在一起,算是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前妻交新男友
他竟拿老人出气
既然还有复婚的打算,张超为何会下此毒手?张超供称,6月9日,卢某开车去上班了,其间手机没电了,他便去给卢某送充电宝,顺便把车开回家。开车时,他从行车记录仪中听到了一个神秘男人的声音,并由此断定卢某有“外遇”了。
“你昨天去哪里了?”晚上卢某回到家后,张超质问。
“我哪里也没去啊。”卢某此时还不知道,一场恶战正在酝酿。
张超撞到卢某旗夫妇后,围着现场转了好几圈。资料图。
卢某称,随后张超便问行车记录仪里的人,一边问一边打,狠狠掐住她的脖子,拿过她的手机,翻开通讯录,挨个打电话,要找出那个男人是谁。
为了摆脱殴打,卢某便谎称一起开车去找那个男人,并趁张超下楼开车时,抱起孩子就跑了。张超在小区里找了几圈,没见到人,独自一人回到家里,灌上了一瓶白酒,甚至还割腕自杀,并给朋友发微信托孤。
深夜,醉酒后的张超又给卢某旗打电话找人,但无人接听。第二天一早,卢某旗看到了未接电话,回电询问时才得知女儿可能交新男友的事情,放下电话,就和老伴张某赶往张超所住的乐天小区。本想去劝架,不料竟成为绝命之旅。一番争执后,正当卢某旗夫妇想要打车离开时,张超突然开车撞了过来。
检方指控,被告人张超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死一伤,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情绪低落
称当时大脑一片空白
法庭上的张超情绪低落,不敢抬头,不敢直视受害者。
“在开车撞击的一瞬间,你心里是怎么想的?”面对公诉人的发问,张超称,自己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情绪完全失控了。
辩护人认为,张超当时只是想撞一下卢某旗夫妇,让他们的女儿卢某后悔,并没有想杀死他们,在主观上对张某的死亡结果持放任态度,应为间接的故意杀人。
公诉人则坚持,张超作为一个成年人,不可能不知道汽车会把人撞死。张超在连续猛撞之后,还在周围转圈,寻找进一步撞击受害人的机会,这明显是积极追求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显然是直接的故意杀人。
本案的另一个焦点是,卢某有了“外遇”这一情节,是否应当作为量刑情节加以考虑。辩护人认为,因为卢某有了外遇,才导致张超情绪失控,进而实施了犯罪行为,且张超有自首情节,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公诉人则从两个方面予以反驳:一,卢某与张超已离婚,恋爱是她的自由,不存在“外遇”一说;二,本案的受害人为卢某旗夫妇,被告人与卢某之间的纠葛并不是其对受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理由。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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