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8日消息(记者李娇珠 通讯员唐磊)据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调查资料显示,前三季度海口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5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673元,居全省18个市县首位。海口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8.4%,低于全省平均增速(8.9%)0.5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分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看,前三季度海口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97元,比全省平均水平21148元高2149元,居全省18个市县第1位,增幅名义增长8.0%,比全省平均(8.1%)低0.1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20元,比全省平均水平9138元高982元,居全省18个市县第5位,增幅名义增长9.2%,比全省平均(9.3%)低0.1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有关人士表示,海口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主要得益于:一是楼市回暖、从业人员增加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效显著促进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二是部分农产品价格走高,经营净收入取得恢复性增长;三是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带动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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