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被暂扣的无牌电动车。
海口网10月28日消息(见习记者陈奕霖 摄影报道)“您好,请出示身份证,缴纳50元罚款并戴上绶带到路口协助管理交通。”28日上午,在龙昆南路与红城湖路交叉路口,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山交警大队协警邝磊正在对一名违反交通法规的电动车驾驶人进行现场处理。据了解,今起海口开始新一轮的交通乱象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违反电动车“九不准”、机动车“三不准”和行人“三不准”等行为。其中,对电动自行车将分有牌车、无牌车区别处理。
交警对违法交通法规的电动车驾驶人进行现场处理。
当天上午8时,海口网记者在龙昆南路与红城湖路交叉路口处看到,此时正值交通早高峰,大量电动车、机动车及行人在该路口穿行,在执勤交警的的指挥疏导下,路口的交通情况基本顺畅,并未发生拥堵。但仍有一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为了图方便,无视交通法规,不按照正确的方式行驶。对此,执勤交警当场拦下违法行驶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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