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被暂扣的无牌电动车。
海口网10月28日消息(见习记者陈奕霖 摄影报道)“您好,请出示身份证,缴纳50元罚款并戴上绶带到路口协助管理交通。”28日上午,在龙昆南路与红城湖路交叉路口,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山交警大队协警邝磊正在对一名违反交通法规的电动车驾驶人进行现场处理。据了解,今起海口开始新一轮的交通乱象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违反电动车“九不准”、机动车“三不准”和行人“三不准”等行为。其中,对电动自行车将分有牌车、无牌车区别处理。
交警对违法交通法规的电动车驾驶人进行现场处理。
当天上午8时,海口网记者在龙昆南路与红城湖路交叉路口处看到,此时正值交通早高峰,大量电动车、机动车及行人在该路口穿行,在执勤交警的的指挥疏导下,路口的交通情况基本顺畅,并未发生拥堵。但仍有一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为了图方便,无视交通法规,不按照正确的方式行驶。对此,执勤交警当场拦下违法行驶的车辆。
一位市民在机动车道上驾驶电动车被交警拦下。
“您好!请您下车,将电动车推到执勤点,接受现场处罚。”琼山交警大队执勤协警吴坤鹏远远看见一辆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立即走上前将其拦下。敬礼、握住车把、将钥匙拔下,一套动作过后,仍坐在电动车上的车主陈女士才还有点恍惚:“怎么就违反交通法规了呢?”
陈女士说,太久没有骑电动车出行,没有发现从龙昆南路右转至红城湖路机动车道上一段实线已经被擦掉了,因为赶时间,自己也没有跟随车流走非机动车道,就按照以前的方式,准备直接通过机动车道前往过街等候区。“我平时也会开车出行,对于电动车乱窜也很反感,以后一定按照交通法规行驶。”陈女士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随后,她缴了罚款,并按照规定戴着绶带参与交通管理30分钟。此时,结束了在路口协助管理交通的车主黎先生过来取走自己的电动车,脸上有些羞愧,对自己的行为,他感到后悔:“为了赶时间不走非机动车道,现在反而耽误了一个小时。”
违法行为人被责令参与30分钟的交通管理。
“海口现在有近60万辆电动车,针对近期相当一部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海口交警部门开展了此次专项整治。”据琼山交警大队大队长许德崇介绍,此次整治与以往不同之处在于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有牌电动车和无牌电动车进行了区别处理。“对已经上牌的电动车,一是处以50元罚款,二是协助交警进行半小时的交通管理;对无牌的电动车,则一律暂扣车辆,到违法处理大队接受7天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许德崇说。
据统计,当天上午7时30分至9时的交通早高峰时段,在该路口处执勤的警员共有15人。期间,现场处理了13起有牌电动车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对8辆违反交通法规的无牌电动车进行了暂扣处理。许德崇表示,该路口处电动车违法行为较多,但并非只整治电动车乱象,对于机动车违停、行人翻越护栏等行为也将大力整治,目前辖区交警大队已经全员出动参与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交通大整治行动将持续一个月,整治时段为每日7时30分至9时、16时30分至19时30分及20时至2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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