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病历:个别干部六大纪律全违反
修订版《条例》“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吸收了原《条例》和《廉政准则》中的部分内容,并将一些笼统的规定进行整合、细化,增加7条、完善4条,除党组织失职行为外,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失泄密行为、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等行为也被列入违反工作纪律的范畴,警示党员干部对党的工作就要好好干、负责干,否则将面临党纪的惩处。
上述官员中,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浙江省宁波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子跃,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广东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刘志庚等多人的“病历”中均涉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违纪条款。
相比前面谈到的四项纪律,受处分官员中,违反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的人数相对较少,但也有一些堪称罕见的“多科”甚至“全科”违纪官员,比如武钢原董事长邓崎琳就是这样一个负面典型。执掌武钢帅印10余年,曾获湖北省劳动模范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邓崎琳,干扰、妨碍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多占住房,违规领取奖金,长期占用宾馆客房供个人使用;进行权色交易……把党的六大纪律逐一违反,刷新了中管干部的违纪纪录。近日播出的《永远在路上》专题片中,邓崎琳面对镜头,对自己所作所为进行反思忏悔——“有一些下属和一些个体户老板给你送一些钱物、东西,刚开始也不敢要,到后来这些东西也就麻木了,也就收受别人这些钱财。”
此前中管干部中最接近邓崎琳违纪纪录的,要数已落马的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她违反了六大纪律中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生活这五项。还有今年7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也是违反了上述的五项纪律。
谈到“全科”违纪,另有两名官员不得不提。在安徽芜湖乃至全国,芜湖卷烟厂党委书记、厂长王龙明是个名人。2016年1月28日,芜湖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王龙明等典型案件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指出王龙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引发广泛关注。据王龙明交代,在纪检监察机关找其了解情况时,他不仅不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反而加快转移赃款赃物,与家人订立攻守同盟,与有关人员串供,企图掩盖事实、隐匿证据。“从我的事例上,再一次说明——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落马后,王龙明忏悔说。
另一人是新疆“落马书记”王仕斌。十八大以来,阿勒泰最惹人瞩目的落马官员,也就是今年6月份刚刚被宣布接受调查的王仕斌,自踏入仕途以来,他没有离开过阿勒泰地区,从阿勒泰市供销社的秘书,一步步爬上阿勒泰地委委员、阿勒泰市委书记的位子。作为凭借关系网就能轻松行事的“地头蛇”,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再到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该违反的纪律,王仕斌违反了个遍。纪委通报称王仕斌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王仕斌已于9月被“双开”并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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