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习近平就《准则(讨论稿)》和《条例(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作为一个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党,一个在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建设更可谓关系重大、牵动全局,从严治党已成最为关键的一环。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既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执政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必由之路。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重拳反腐,通过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各级巡视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等具体措施,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老虎”“苍蝇”屡禁不绝,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对从严治党、惩防腐败的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及时、不坚决。
“自知者英,自胜者雄。”为推进制度治党,彻底解决腐败顽疾,中央也曾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此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是在努力扎紧制度笼子,把依规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使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从严治党,凝聚党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全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也有助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化全党同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尽皆取决于人心向背。当前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也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徐徐铺开之当下,更应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带领13亿多中国人民,聚心凝力,擎起朗朗乾坤,翻开新的历史篇章。
(作者系西安工业大学教师 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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