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0日凌晨2时许,在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BOSS酒吧外面的人行道路口处,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其中被害人黄某明被他人持刀捅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接到报案后,儋州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对该案展开侦查。10月28日,儋州警方向媒体通报了相关案情。
据儋州警方向媒体通报,2016年10月20日凌晨零时许,嫌疑人黄某卿(已刑拘)在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BOSS酒吧内上班期间其看到同村人罗某耀也在酒吧内喝酒消费,因二人有债务纠纷,便上前质问罗某耀为何不还钱,罗某耀称欠款已经还给黄某卿的老婆了,但黄某卿则称至今并未收到其任何款项,双方发生争吵并引发冲突,期间黄某卿动手踢打罗某耀,被在场的BOSS酒吧保安人员劝阻,双方各自散去。凌晨2时许,嫌疑人吴某华(酒吧外场管理人员,与黄某卿及受害人黄某明均相识)、郭某志等人聚集在BOSS酒吧附近的小卖部前就黄某卿与罗某耀因为债务纠纷打架一事与罗某耀一方的黄旭明(死者)、符某宇等人理论。就在吴某华与对方理论过程中,黄某明(死者)动手打了吴某华一巴掌,吴某华恼怒转身朝嫌疑人郭某志、王某善(在逃)等人挥手示意并大声叫喊。郭某志等人闻讯持刀冲上来围殴被害人黄某明、符某宇等人。被害人黄某明挣脱后往中兴大街西侧方向逃跑,嫌疑人郭某志持刀冲到被害人黄某明身边朝黄某明的身上先后刺了两刀,随即逃离现场。黄某明经抢救无效身亡。
截至目前,儋州市公安局已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郭某志、吴某华、黄某卿以及涉嫌包庇犯罪的嫌疑人颜某丹等三男一女执行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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