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海南省社保局与吉林省医保局在海口签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补充协议。这意味着在海南就医可以直接结算的吉林省参保人不再局限于省本级和长春市这两个区域,而是扩大到吉林省全省13个统筹区。并且结算方式也由原来的延时结算升级为即时结算。
据了解,2011年,海南省社保局与吉林省医保局和长春市医保局分别签订了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几年来,吉林省本级和长春市累计有197人次在海南就医享受到直接结算的便利,发生医疗总费用275.57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210.13万元。
据悉,随着吉林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建立和完善,吉林省所辖州、市通过省级平台与海南建立合作关系成为可能。吉林省医保局与海南省社保局经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将双方合作范围扩大到两省全域,使更多的参保人享受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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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结算模式。协议双方借助双方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当异地就医发生时,医保目录互认,即采用就医地的《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按参保地医保待遇标准,参保人的就医信息由就医地定点医院通过当地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传给参保地经办机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结算系统自动审核结算,参保人在就医地定点医院即时结账(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应付部分),无需等待。医保基金应支付的医疗费用由两个经办机构解决,实现了系统之间的无缝对接,具有即时、便捷、高效的特点。
延时结算模式。由于有的省份坚持使用本地医保目录,结算时要经由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就医地医院无法直接结算;有的省份则是因为人力、物力有限以及开发周期长等原因未建立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无法实现即时结算,所以海南在与这些省份开展合作时,采用延时结算模式:即在病人出院时由就医地定点医院将参保人就医信息“打包”上传至海南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参保地经办机构登陆海南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下载参保人就医信息后进行审核和结算,然后再将结果通过互联网回传平台,就医地定点医院根据回传结果再与参保人直接结账。由于中间需要手工操作,数据来回传输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参保人仍有“等待审核期”(时间长短不一,平均仍需5-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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