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做足疗期间,对足疗女技师陈艳艳(化名)产生好感,并通过手机跟她联系。起初,对方不搭理他,但“陈艳艳”回到老家后,却对他热情起来,答应和他交往,并先后向他借走15万元。直到案件侦破,该男子才知道他交往的对象不是陈艳艳,而是足疗店老板娘周洪梅。经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11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洪梅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这名被骗的男子,名叫石军(化名),今年53岁。他平时喜欢到广陵区新坝集镇一家足疗店做足疗。2013年下半年,该足疗店新来一个足疗女技师,名叫陈艳艳,20多岁,河南人。
陈艳艳到店后,石军经常找她做足疗。尽管两人都有家庭,但时间一长,石军禁不住对陈艳艳心生好感,向她索要手机号,通过短信展开追求。但陈艳艳并没理会,还将此事告诉了老板娘周洪梅。正所谓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周洪梅心里有了盘算。
2013年12月底,陈艳艳离开扬州。一天,石军突然收到“陈艳艳”用河南的手机号与他联系,并对他很热情,表示愿意做他的情人。陈艳艳称,自己在老家跟老公吵架了,想回扬州,但身上没钱,想找石军借点路费,并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号。石军信以为真,给她汇了1000元,收款银行账户显示的也是陈艳艳的名字。
不久,陈艳艳又联系石军,称母亲生病去世,需要借钱。石军心生怜悯,如数汇款。此后,陈艳艳陆续以跟老公离婚打官司需要钱、哥哥在煤矿打工出事故需要医疗费等理由,不断向石军借钱。
石军终于觉得不对劲,向足疗店老板娘周洪梅核实情况。对此,周洪梅证实,陈艳艳很不幸,家里状况不断,确实急需用钱。
这下,石军不再怀疑。2014年4月底,陈艳艳的嫂子发来短信,说陈艳艳生病住院需要用钱,石军越想越觉得蹊跷,怀疑自己被骗,要求陈艳艳还钱。此时,陈艳艳却不理他了。2014年6月,石军因无法联系到陈艳艳,向公安机关报案。
通过石军提供的汇款账号,民警找到了陈艳艳。当被问及诈骗石军一事时,陈艳艳一头雾水,表示自己离开扬州后,再也没联系过石军,也没答应做他的情人,更没向他要过一分钱。陈艳艳的父母亲也表示,家里人都很好,没发生任何变故。
在调查中,警方掌握了一个重要信息——陈艳艳在足疗店打工期间,和老板周洪梅同用一个淘宝账号,而该账号绑定的银行卡是陈艳艳的。为方便周洪梅网购,陈艳艳辞职时,把这张银行卡留给了周洪梅。
警方据此认为周洪梅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此时周洪梅已离开扬州,不知所踪。2016年5月,周洪梅被抓获,经审讯,她对冒充陈艳艳诈骗石军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周洪梅交代,她原本在广陵区新坝集镇经营足疗店。陈艳艳在店里打工时,经常向她诉苦称,经常收到顾客石军发来的肉麻短信,让陈艳艳不堪其扰。起初,周洪梅也没当回事。2013年12月,陈艳艳离开不久,足疗店生意越来越差,加上因丈夫患有脊髓空洞症,治病花费较大,周洪梅的经济压力随之增大。她想起石军对陈艳艳有意思,因此决定扮演陈艳艳取骗石军钱财。
经查明,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周洪梅冒用陈艳艳的名义以借为名骗得石军汇款十余次,共计15万余元。(郭凯民 朱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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