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近日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规定》提出,受理、办理网络交易价格举报遵循行为发生地管辖原则。
   
 您当前的位置 : 财经股市>

发改委:平台查找不到被举报电商应实地调查取证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6-11-03 13:13

  资料图 中新社发 张斌 摄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近日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规定》提出,受理、办理网络交易价格举报遵循行为发生地管辖原则。通过平台查找不到被举报电商,最先接收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实地调查取证。本规定试行一年,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规定》提出,受理、办理网络交易价格举报遵循行为发生地管辖原则。网络交易进行时,被举报经营者所在地即行为发生地。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电商实施,由电商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平台实施,由平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平台和电商共同实施,由平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

  《规定》明确,被举报电商所在地难以确认的,由最先接收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在收到举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从12358价格监管系统向平台发送电子协查文书,通过平台查找。

  《规定》要求,平台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及时与被举报电商联系,认真查询核对相关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并在收到协查文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包括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地址、被举报电商确认上述信息的录音或书面材料等)。

  平台查找不到被举报电商,应当向最先接收举报、发送电子协查文书的价格主管部门通过书面形式提供查找过程,说明查找不到的原因。

  平台拖延查找、拒不查找、故意隐瞒、拒不提供被举报电商相关信息,或者提供的被举报电商相关信息虚假、错误、不真实、不准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规定》提出,最先接收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通过平台查找到被举报电商所在地后,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是被举报电商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自收到举报之日起7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告知举报人;

  二是被举报电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自收到举报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转至有管辖权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并告知举报人。转办文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及通过平台查找到的被举报电商相关信息。

  《规定》强调,通过平台查找不到被举报电商,最先接收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地址,或者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的地址,实地调查取证。确实无从查找的,妥善保存调查证据和平台提供的相关材料,根据相关规定不予立案,办结举报并告知举报人。

 

相关链接:

国家发改委:11月2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发改委整治炒信行为 8企业共签反炒信协议
发改委:对“炒信”行为联合惩戒 包括删除账户等
国家发改委互联网大数据分析首家省级分中心落户海南

 

相关链接:
国家发改委互联网大数据分析首家省级分中心落户海南
发改委:对“炒信”行为联合惩戒 包括删除账户等
发改委整治炒信行为 8企业共签反炒信协议
国家发改委:11月2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王秋芳]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主流媒体海南采风活动
海口“两会”前瞻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