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为有效控制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病率,国家卫计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文,要求采取早期发现、科学教育等措施,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11月3日《新文化报》)
教育部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为45.71%,初中生为74.36%,高中生为83.28%。预防近视,已经具有“等不及”“伤不起”的焦急与迫切。究其原因,视力的下降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不断累加、逐渐升级的过程;预防近视,需要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如果说过早地、频繁地使用移动电子设备导致了近视低龄化,近视发生率随着年龄增长有明显增加说明了什么?当用眼不当得不到及时的纠偏,当用眼过度得不到有效的“叫停”,视力下降很难说不是一种必然。每个人都知道近视不好却身不由己地陷入其中,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和一种纠结的处境,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一场激烈的竞争。
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认为,多年来,我们形成了一种荒诞的“代价论”,即为了达到目标,做出一些牺牲是必要的。这种 “代价论”不仅造成对失范行为的包容,也为麻烦与冷漠找到了极具说服力的理由——只要能够成功地进入理想的大学,吃苦受累不算什么;即使眼睛近视、身体素质下降,也“不得不如此”。
不论是形成正确的用眼习惯,还是增强户外活动,抑或减少课业负担,预防近视其实并不复杂,道理许多人都明白。可是,那种将近视问题完全归咎于高考制度的做法,难免有失偏颇。将制度作为挡箭牌,用制度来为自己开脱,这样的“庸常之恶”,无助于近视问题的破解。
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教育家张伯苓先生就提出体育运动的范围不应限于学校,倡导体育的“社会化”“生活化”。在预防近视的问题上,学校和家长以及学生自己到底做了多少?将近视默认为“成功的代价”,对预防近视没有给予足够的价值认同,才是近视发生率上升的症结。
减少近视现象,既需要公共部门完善考评机制,市场力量减少广告污染、光学污染,也离不开学校、家长和学生自己合力“救赎”。君不见,大学校园里也有不少没有近视的大学生,高考制度不能成为万能的“出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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