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记者石中华 摄
海口网11月4日消息(记者光明)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给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近日发出关于住房公积金办理简化材料优化流程的通知明确,从本月起,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凡可通过业务系统或与相关部门联网获取信息的,不再要求单位或职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要求,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好窗口服务工作;强化审核资料、业务台账、各类档案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实现审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发现违规办理业务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部门联网对职工申报材料进行信息核查,对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申请人,要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收回已付资金。
记者同时了解到,今年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针对房地产市场形势明显复苏的实际,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做到应贷尽贷,促使个贷发放大幅增长。今年1-9月,全省个人贷款发放55.55亿元,同比增长37.10%,累计304.67亿元;当年贷款1.52万户家庭,累计贷款12.78万户家庭。其中,海口地区1-9月发放贷款37.96亿元,累计发放182.42亿元,个贷率达98.4%,名列全国前茅。
住房公积金办理简化材料优化流程
■简化业务材料,推行承诺制度
(一)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凡可通过业务系统或与相关部门联网获取信息的,不再要求单位或职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直属局按本文简化材料后的要求受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并做好宣传解释和相关衔接工作,未经省局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业务材料。
(二)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经各直属局查核确保项目封顶后再行受理,不再向省局做涉贷项目备案。
(三)推行承诺办理制。职工要对填写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将承担相应的诚信责任。
(四)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职工提供的身份证件可核实个人真实身份的,无需所在单位在业务申请材料上核实并加盖公章。
■优化业务,提升服务
归集、提取类一般性业务,其流程缩减为受理、复核两个环节。推行AB岗制度,根据岗位设置和业务量,合理配置业务办理人员,最大限度减少职工等待时间。实施一人多岗,非领导岗位人员不再区分归集、提取和贷款等岗位,明确各岗位责任,但同一人不能经办同一笔业务的受理和复核,以实现内控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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