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近日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规定》提出,受理、办理网络交易价格举报遵循行为发生地管辖原则。通过平台查找不到被举报电商,最先接收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实地调查取证。本规定试行一年,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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