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是一项特殊的职业,整天接触的是大把的金钱,掌管着公司的“经济命脉”,公司进出的金钱、证券等都经过他们的手上,而这也给出纳员带来了非常高的风险。
海口一出纳员因为遭遇了电信诈骗,在未经公司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听从他人指令,让公司损失数百万元,而这个责任得由出纳员独自承担。
记者羊位高 通讯员胡坤坤
公司248万元突然消失
海口女子吴燕系南联公司的出纳员,2014年10月底,吴燕遭遇电信诈骗,她听从犯罪分子的指令去操作个人账户上的钱款。吴燕以家庭急需用钱,向公司借款10万元,同时还向其他5位同事借了10.5万元存入个人账户中。2014年10月29日至31日期间,吴海燕的银行账户中共37.44万元被分7次转出。
自己账户中的钱款被转走了,可是吴燕还没有发觉,继续听从犯罪分子的指令。2014年11月3日上午,吴燕听从他人指令后将南联公司在农业银行的账户开通网上银行并办理“K宝”。吴燕在业务办理完成后,没有立即将“K宝”交回给公司,在未经南联公司的授权或许可情况下,私自接受他人的指令操作“K宝”,导致南联公司账上资金248.82万元被转到他人账户内,至今未能追回。
南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收到转款短信后,当日便与吴燕一同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报案。2014年11月4日,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以吴燕被诈骗一案,符合立案要求,予以立案侦查。现该案未侦查终结。
出纳员该不该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吴燕被公司诉至法院,索要“消失”的账户资金。吴燕称其银行账户和公司账户资金被转走,是其遭遇了电信诈骗,按他人指令开通“K宝”,并登陆指定网页进行操作,并非自己有意转款给他人账户。不仅公司受损失,自己也被骗了37万余元,公司的损失不该由她个人去承担。
但是原审法院认为,由于吴燕在非业务范围下操作南联公司的账户,导致南联公司的资金被转走,至今没有追回。吴燕的行为给南联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且该损失后果与吴燕对账户非职务行为的操作存在因果关系。吴燕在未经南联公司许可或授意的情况下,进行违规操作,已经存在过错。虽然吴燕称其是受到诈骗,但是诈骗事实存在与否仅能解释吴燕行为的动机,无法支持其因业务以外的原因操作账户的正当性。
原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吴燕赔偿南联公司经济损失248.82万元。吴燕不服原审判决,遂依法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案说法:出纳员违规操作应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陈良律师表示,吴燕使用“K宝”操作了南联公司帐户,实施了侵权行为;吴燕此次操作,既非南联公司经营业务需要,也未经南联公司许可或授意,属违规操作,存在过错;正是吴燕此次违规操作,导致南联公司的资金被转走,至今没有追回,其行为与南联公司财产损失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况且电信诈骗屡见不鲜,在媒体和新闻也经常报道的情况下,吴燕作为成年人,并管理大额资金的财务人员,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其自身存在过错。故吴燕的行为具备了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侵犯了南联公司的财产权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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