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旅游委获悉,近年来,经过综合治理,我省旅游市场秩序不断好转,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但仍然存在“不合理低价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的问题。为促进我省旅游市场规范有序,省旅游委日前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定标准向社会公布旅游团队指导价格
《通知》指出,将公布旅游团队指导价格,打击虚假宣传,严打低价产品。通过制定当地旅游团队日均最低消费参考价及旅游产品诚信指导价,并向社会公布。
对综合旅游网站、旅行社网站以及媒体等进行摸底,坚决清理、查处和关闭一批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信息的旅游网站和广告。严厉查处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而发布的低价信息,以及虚假宣传、误导游客等行为。
同时,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严厉查处组团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以及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行为。打击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以及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等行为。
切链条严查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签订情况
《通知》要求,要严查合同签订,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严厉查处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虚假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未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未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基本信息等行为。
此外,严厉查处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不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等行为。
《通知》强调,要严厉查处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以及未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未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副本,地接社不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等行为。
堵源头 将会同多部门严管购物场所
《通知》提到,将会同多个部门严管购物场所,堵住“不合理低价游”源头。
会同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购物场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行为、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会同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从事购物场所经营的纳税人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购物场所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低价倾销,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会同劳动监察部门依法查处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未与其聘用的导游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以及旅行社聘用导游服务公司的导游人员,未与导游服务公司订立合同,未向导游服务公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等行为。
我省公布一批违法违规涉旅企业及从业人员名单
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本报讯日前,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我省今年10月份行政处罚违法违规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公示表。今年10月份,该局统计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涉旅案件2宗,其中涉案的旅行社2家,责任人2名。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海南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L-HAN00246)因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被罚款1万元,并停业整顿十五日;其责任人陈斌被罚款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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