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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再发文严管房地产中介机构
18日前未及时备案 将被取消网签资格
11月5日,本报对我省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乱象及住建房产部门鼓励中介机构尽快办理备案的建议进行了报道。7日,省住建厅再次向各市、县、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县采取多种措施整治房产中介市场乱象,同时提醒中介机构和开发商,对开发商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商品房,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11月18日前未按规定及时备案的中介机构将被取消网签资格。
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各市县应于10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自查工作,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部分市县整治力度不够,甚至还有一些市县未开展整治工作。因此,省住建厅重申,各市县要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并尽快上报自查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例。对未开展专项整治以及未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的市县将予以通报批评。
通知要求,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地税、银监、国土等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等措施。要严肃查处一批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曝光,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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