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8日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该海南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鼓励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据介绍,无车承运人是指企业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无车承运人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物流信息平台,通过管理和组织模式的创新,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
根据有关要求,申请试点的企业需具有较强的货源组织能力与货运车辆整合能力,较为完善的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良好的社会信誉及较强的赔付能力等。
试点时间安排上,将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申报企业的评审,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和企业实施方案。2017年12月10日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和试点企业要分别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报海南省道路运输局。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与物流行业的深度融合,涌现出分别从物流链不同环节和角度切入无车承运业务模式的企业。对此,海南将通过此次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健全无车承运模式在许可准入、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税收征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无车承运人在信息共享、运输组织、运营服务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推动“互联网+物流”创新发展,引导货运物流行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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